夫妻共同债务能继承吗?
我和我老公有一些共同债务,现在他突然去世了。我想知道这些夫妻共同债务我是不是要全部承担,他的父母有没有义务继承这些债务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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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夫妻这个小家庭一起产生的债务。 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共同债务并不存在直接继承的说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些债务。 当夫妻一方去世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是这样的。生存的一方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债务并不会因为一方的去世而消失,生存的一方仍然要继续偿还。 关于去世一方的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去世一方有遗产,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就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相应的债务。但这个债务仅限于被继承人个人应当承担的那部分债务份额,而不是整个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共同债务是10万元,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即5万元。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去世一方价值3万元的遗产,那么继承人最多只需要在3万元的范围内偿还去世一方的债务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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