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大病申报方式该选哪个?
我在进行个人所得税大病申报时,看到有好几种申报方式,但是我不太清楚选哪种合适。我自己有一些大病医疗支出,不知道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还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更划算,想了解下这两种方式的区别,以及我该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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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大病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申报方式以及如何选择。 首先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通常就是我们的工作单位。选择这种申报方式,单位会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为我们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我们当月就能享受到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优惠。比如,你当月工资是8000元,原本应纳税所得额较高,但因为申报了大病医疗扣除,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缴纳的个税就会相应减少。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扣缴义务人有责任按照规定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其次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种方式下,我们在平时发工资时不会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而是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也就是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需要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把全年的大病医疗支出在此时进行扣除。这种方式适合那些不希望单位知晓自己大病情况,或者大病医疗支出金额较大且平时工资纳税较少的人。因为到年度汇算时统一扣除,可能会一次性获得较多的退税。同样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那么该如何选择呢?如果你希望在平时发工资时就能少缴税,且不介意单位知道你的大病医疗情况,那么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你注重隐私,或者平时工资较低不需要缴纳太多个税,而大病医疗支出在全年来看金额较大,那么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可能更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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