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申报方式该选哪个?
我要进行所得税申报了,但是面对不同的申报方式有点懵。不知道是选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还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不太清楚这两种方式的区别,也不知道哪种更适合我,想了解下该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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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这两种申报方式以及如何选择。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里的扣缴义务人一般指的是您的工作单位。采用这种方式,您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后,单位可以在发放工资时就为您办理扣除。也就是说,您每个月在发工资时就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工资会相应多一些。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扣缴义务人每月办理扣缴申报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是,您先自己承担全年的税款缴纳,在年度终了后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然后办理退税或补税。这种方式适合那些不愿意让单位知晓自己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人,或者有多项收入来源、需要汇总计算全年应纳税额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选择申报方式时,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如果您希望每月都能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并且不介意单位掌握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那么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比较合适。如果您不想让单位知道您的相关信息,或者您除了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多项综合所得,那么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更适合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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