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应该选哪个?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申报方式以及如何选择。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种方式是指由你的工作单位帮忙进行预扣预缴。也就是说,单位每个月在发放工资时,会根据你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直接帮你扣除相应的税款。这样做的好处是你当月就能享受到税收优惠,不需要等到年底汇算清缴时再申请退税,能及时减轻当月的税收负担。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扣缴义务人每月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种方式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你自己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将全年的收入和扣除项目进行汇总申报。这种方式适合有多种收入来源、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等情况的纳税人。比如你除了工资薪金,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收入。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你可以在年度汇算时对全年的扣除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和申报,确保扣除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对于你这种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仅为工资薪金的情况,如果希望每个月都能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减轻当月税负,那么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比较合适;如果你觉得自己的扣除项目比较复杂,或者担心单位掌握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等隐私问题,也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年度汇算时一次性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