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是否可以离婚?


冷暴力是一种在家庭中常见却又容易被忽视的现象,它通常表现为通过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那么,冷暴力是否能成为离婚的依据呢?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虽然法律条文中没有直接提及冷暴力,但冷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冷暴力如果达到了持续性、经常性,严重影响到夫妻双方的感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是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的。 在实践中,如果一方以冷暴力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冷暴力的存在以及对夫妻感情造成的影响。证据可以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证人证言等。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能够证明冷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 此外,即使冷暴力没有达到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综上所述,冷暴力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的。无论是通过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