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一年后是否可以判决婚姻无效?
我和对象领证已经一年了,最近发现我们的婚姻好像存在一些可能导致无效的情况,比如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想知道,领证都一年了,现在还能不能向法院申请判决婚姻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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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领证一年后是否可以判决婚姻无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婚姻无效。婚姻无效是指男女双方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这种婚姻自始无效,就相当于从来没有存在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也就是说,只有存在这几种法定情形时,才可能被认定为婚姻无效。 对于领证一年后能否判决婚姻无效,关键在于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是否依然存在。如果是重婚的情况,只要重婚状态持续存在,无论领证多久,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因为重婚严重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法律绝不允许这种违法状态的婚姻受到保护。 要是存在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比如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由于这种亲属关系是客观存在且无法改变的,所以即使领证一年,也可以请求确认婚姻无效。这是因为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对后代的健康和整个社会的人口质量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法律因此做出了禁止性规定。 而对于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况,如果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双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那么此时婚姻无效的情形就已经消失了,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因为法定婚龄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结婚双方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具备承担婚姻家庭责任的能力,当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后,就满足了这一条件。 综上所述,领证一年后能否判决婚姻无效,要依据具体的法定情形是否仍然存在来判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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