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离婚冷静期30天以后多久去拿离婚证?
我和另一半申请了离婚,现在离婚冷静期30天已经过了,我想知道在这之后多久去拿离婚证才有效呢?不太清楚这个时间限制,怕错过时间又得重新申请,心里很着急,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展开


首先,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立的一个时间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过了离婚冷静期30天以后,需要在接下来的30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后面的30天是一个办理离婚证的有效期限。如果在这30天内,双方没有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这次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所以,一定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办理离婚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