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已故,房产该如何处理?


当夫妻一方已故时,对于房产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要明确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法律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去世后,其中一半的份额属于在世的配偶,而另一半则成为去世一方的遗产。对于这部分遗产,要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去世一方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这部分遗产。例如,遗嘱中指定由某个子女继承这部分房产份额,那么该子女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权益。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法定继承的顺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继承人一般会均等分配遗产,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在世的配偶如果想完全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可能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其他继承人可以通过书面声明等方式表示放弃,然后在世配偶可以凭借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放弃继承声明等,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的分配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总之,夫妻一方已故后房产的处理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遗产继承等多个法律问题,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