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一方死亡后房产证上的份额如何处理?
我和爱人共同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有我们两人名字。现在爱人不幸离世,我不知道房产证上属于他的那部分份额该怎么处理,是直接归我所有,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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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间一方死亡后,房产证上的份额处理涉及到法律规定和一系列复杂的情况。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即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这套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通常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各拥有一半的份额。当夫妻一方死亡时,对于属于死者的那一半房产份额,就会涉及到继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死者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了其房产份额由谁继承,那么就按照遗嘱进行处理。例如,遗嘱指定由配偶继承,那么配偶就可以获得死者的房产份额。但如果没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继承人将共同继承死者的房产份额。举例来说,如果死者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子女,那么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将平均分割死者的那一半房产份额。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配偶除了原本自己拥有的一半房产份额外,还会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分割死者的那一半份额。总之,夫妻间一方死亡后房产证上份额的处理,要先确定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再看是否有遗嘱,最后根据不同情况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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