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不在了该如何继承?

我和爱人一起买了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现在爱人突然离世,我对这房子的继承问题不太清楚。想了解这房子接下来怎么分配,我在继承方面有哪些权益,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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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不在了,继承方式如下:首先要明确房产性质,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去世,并不能将房产全部确定为其遗产,而应当先将该房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作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这就是说,要先把房产的一半划分给在世的配偶。 接着确定继承人范围,按照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这些继承人通常平等地继承遗产份额,也就是对去世方的那一半房产进行分配。例如,若有配偶、一个子女和父母两人,一般情况下,这四人平分去世方的那一半房产份额 。 不过可能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去世方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应按照遗嘱的内容对其房产份额进行继承,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将获得相应份额。若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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