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事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我遇到了医疗方面的刑事案件,想知道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能不能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我的损失,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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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刑事能否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是死亡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有权在刑事诉讼中一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这就相当于把刑事和民事的诉求在一个程序里解决,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在医疗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那么被害人就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例如,医生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患者病情恶化甚至死亡,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属于刑事犯罪。同时,患者因为医生的过错,支付了额外的医疗费用,遭受了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还可能产生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这些物质损失,被害人就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 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表明,只要是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都可以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附带民事诉讼所要求赔偿的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在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内。如果被害人想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总之,在医疗刑事中,被害人是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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