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离婚,有一套按揭房该怎么处理?
我准备和配偶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还在还按揭的房子。我不知道这套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分配,是一人一半吗?剩余的贷款又该谁来还?我很担心处理不好会有纠纷,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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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涉及到按揭房的处理,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需要明确该套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的处理方式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屋一般会判给婚前购房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需要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如果该房屋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并按揭贷款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比如协商房屋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剩余的贷款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也可以协商将房屋出售,然后分割售房款。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如果一方抚养子女,可能会在房屋分配上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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