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前员工长期病假,补偿金该怎么算?
公司有位员工长期病假,现在公司打算解除劳动合同,但不清楚补偿金具体该如何计算。想了解不同情况下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以及计算时工资基数怎么确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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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员工长期病假的情况下,补偿金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非法解约情况** 如果员工在合同期内并无任何不当行为,雇主单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属于非法解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员工赔偿金,标准是应付经济补偿金的双倍作为惩罚性赔偿。若企业决定解聘员工却未提前30日进行书面通知,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半年内,按照其原月薪的半数计发;若超过半年则以全额月薪计发。 **三、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明确,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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