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还能获得赔偿吗?

我之前生病住院,医疗保险给报销了一部分费用。现在我在想,这已经报销的部分,还能不能从其他途径再获得赔偿呢?比如找造成我受伤的责任人索赔。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大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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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是否还能获得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通常遵循补偿原则,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补偿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保险赔付不会让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利益。例如,当你因为意外受伤住院花费了 10000 元,商业医疗保险报销了 8000 元,按照补偿原则,一般不会再就这已报销的 8000 元进行额外赔偿。但是,如果你的商业医疗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可以重复赔偿,那么就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再获得赔偿。这是基于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双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约定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同一旦成立生效,双方都要按照合同履行。


其次,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意味着,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伤害,医疗保险报销后,医疗保险机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已报销的费用。而对于受害人来说,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全部的医疗费用。因为受害人的损失是由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第三人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张三被李四驾车撞伤,张三的社会医疗保险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之后张三仍然可以要求李四赔偿全部的医疗费用,而医疗保险机构会向李四追偿已报销的部分。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是否还能获得赔偿,要根据保险的类型以及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在商业保险中看合同约定,在社会医疗保险中看是否存在第三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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