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人员判刑一年半可以取保或假释吗?


首先来解释一下取保候审和假释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对于取保候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不过,取保候审通常是在判决之前的刑事诉讼阶段适用的措施。当非吸人员已经被判刑一年半,就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已经完结,进入刑罚执行阶段,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办理取保候审的。 再来看假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于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非吸人员被判刑一年半,若其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并且已经执行了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即服刑九个月以上),那么是有可能申请假释的。但最终是否能获得假释,还需要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