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中介费交了之后就不能退了吗


卖房中介费交了之后并非绝对不能退,这得看具体的情况。 首先,什么是中介费呢?简单来说,就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中介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促成交易而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中介费是有可能退还的: 一是中介存在违约行为,并且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需退还中介费。比如中介承诺会帮忙办理某些手续,但最后没做到,这就属于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就应该退还中介费。 二是中介未促成交易。如果到最后买卖双方根本没有签订买卖合同,那按照法律规定,中介无权收取中介费,不过中介可以要求适当的劳务费。 三是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比如中介明知道房子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却不告知买家,导致交易出现纠纷,这种情况下中介费也可以要求退还。 相反,如果不是因为上述中介的问题,而是买卖双方自身的原因导致交易出现问题,比如买方突然没钱购买了,或者卖方临时反悔不卖了,这种情况下,中介通常是有权收取中介费的,不过在某些特殊约定或者合理情况下,中介费也可能酌情调低。 如果遇到中介拒绝退还中介费且协商不成的情况,可以到中介所在地的工商局或房管部门投诉处理,工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协调并通知结果;投诉调解未能解决的,还可以依据居间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相关概念: 居间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劳务费:是指中介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