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孩子的一方可以多要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在财产分割上,我是不是可以因为要抚养孩子而多争取一些财产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要孩子的一方是否可以多要财产,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到要抚养孩子一方的情况,因为抚养孩子需要更多的经济支持和投入,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是会照顾到要孩子一方的利益的。比如,在分割房产、存款等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给要孩子的一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需要。 其次,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孩子的一方就一定能多分得多少比例的财产。具体的财产分割比例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除了抚养孩子的情况外,还会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的来源和贡献等。如果一方对家庭财产的贡献较大,比如在婚姻期间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取了较多的收入,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予以考虑。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来进行分割。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总之,离婚时要孩子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有一定的优势,但具体能否多要财产以及多要多少,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