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带孩子的一方可以多分财产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有一个孩子,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想知道,如果我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在财产分割上能不能多一些呢?主要想了解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以及实际中法院会怎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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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带孩子的一方是有可能多分财产的。首先,法律上是允许离婚双方自行协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约定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多分财产,这是没问题的,法律尊重双方的这种自愿约定。 要是双方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的话,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是说,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将子女权益纳入考量范围,从保障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有可能适当倾向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使其多分一些财产,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条件。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带孩子的一方就一定能多分财产。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财产的来源等等。如果不带孩子的一方经济状况较差,或者对家庭财产的积累贡献很大,法院也会综合权衡,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所以,具体能否多分财产,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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