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被判处拘役每月能回家吗
我因为一些事被法院判处了拘役,现在在上海这边执行。心里一直惦记着家里,想问问像 我这种在上海被判处拘役的情况,每个月有没有可能回家一趟啊,具体要怎么操作才能回家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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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被判处拘役,每月是可以回家的。
首先解释一下拘役,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在就近的场所执行。
《刑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也就是说,在上海被判处拘役的人员同样享有每月回家一至两天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考虑到了犯罪分子的家庭等社会关系的维系。
如果想要回家,本人需要向监所提出书面申请,管教民警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之后由看守所所长进行严格审核,最后上报给所属的公安部门审批 。若成功获得回家许可,看守所会发放回家证,并告知需要注意的事项。
不过要注意,回家的时间不能用来抵扣刑期,但判决之前因为刑事拘留或者逮捕而被关押的时间,可以用来抵扣刑期。 另外,回家期间也要遵守相关规定,按时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