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中是否只能写甲方乙方?

我和配偶打算写离婚协议,看到有的协议写甲方乙方,有的直接写姓名,不知道哪种写法规范。想了解下离婚协议在称谓写法上有没有限制,具体该怎么写才合适,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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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中并非只能写甲方乙方。 离婚协议是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之间签订的关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及探望等事项的书面协议。其关键在于明确双方身份,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影响协议的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等条件。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称谓的写法比较灵活,可以直接写双方的姓名,这样更加直观明确;也可以用甲方乙方来代替,相对更为简洁。此外,还可以注明双方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一步确保身份的明确性。具体选择哪种写法,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意愿来决定,只要能保证协议内容合法、明确,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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