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侵权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开的营运车辆和别人的车发生碰撞,对方受伤了。对方要求我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我不太明白营运车辆侵权这方面需不需要赔这个钱。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营运车辆侵权时,对方到底有没有权利要求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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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营运车辆侵权的情况下,关于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表明,在营运车辆侵权案件中,如果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严重的精神损害,受害人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一般来说,如果只是单纯的车辆损坏等财产损失,通常是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但要是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例如造成残疾、留下严重的心理创伤等严重后果,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此时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是否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以及具体的赔偿数额。这些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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