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掩饰隐瞒犯罪判缓后外地警察还能抓人吗

我之前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判了缓刑,一直遵守规定好好生活。但最近听说外地警察可能会来抓我,我特别害怕,也不知道为啥。我就想问问,已经判缓刑了,外地警察还有权力抓我吗?是有什么新情况才会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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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缓刑的概念。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给犯罪的人一个考验期,在这个考验期内如果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一般情况下,被判缓刑后,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没有再犯新罪、发现漏罪,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等情形,外地警察通常不会来抓人。 然而,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外地警察是有可能采取抓捕行动的。一是发现你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也就是存在漏罪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同样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刑法》第七十七条也明确,这种情况下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所以,如果外地警察来抓人,大概率是出现了上述几种情况。你可以要求警察说明抓人理由和依据,如果认为他们的行为不合法,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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