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基数可以约定为最低工资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涉及到加班工资的计算问题。公司说加班工资基数按照最低工资来算,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这样做是否合法,想了解法律上对于加班工资基数能不能约定成最低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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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基数不可以约定为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工资底线。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一些项目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里面就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也就是加班费。 这意味着,加班费并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里。如果把加班工资基数约定为最低工资,那实际上就侵害了劳动者获得足额加班费的权益。 在确定加班工资基数时,首先看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就参考集体合同中针对加班工资基数的相关条款;要是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没涉及,就参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情形下所能得到的工资作为基准。而且,加班工资的基数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比如,正常月工资是50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若以最低工资2000元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在计算加班费时就会比以5000元作为基数少很多,这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所以,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要清楚加班工资基数的正确确定方式。 相关概念: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加班工资基数:是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准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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