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是否可以双方约定?
我和孩子他爸打算离婚,现在在商量孩子抚养权的事儿。我们想自己约定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这些问题,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我就想了解下,子女抚养到底能不能由我们双方自己约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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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子女抚养通常是可以由双方进行约定的。 子女抚养约定指的是,父母双方就孩子由谁直接抚养、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探视权等与子女抚养相关的事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协议。这种约定体现了父母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以及对子女抚养安排的自主意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进行约定,并将其纳入离婚协议中。 不过,双方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并非完全不受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双方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例如,如果约定一方不承担任何抚养费用,导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这种约定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此外,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重大疾病、经济状况恶化等,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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