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可以同时作为诉讼代理人和法定当事人吗?

我家孩子遇到了一个法律纠纷,要去打官司。我想着我作为孩子的父母,能不能既当这个案子的法定当事人,又当孩子的诉讼代理人呢?我不太懂法律程序,就怕自己弄错了,所以来问问这种情况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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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理
  • #法定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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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父母不能同时作为诉讼代理人和法定当事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 法定当事人指的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如果纠纷是围绕未成年人的权益展开的,比如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者财产权益产生争议,那么未成年人就是法定当事人。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 而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参与诉讼时,通常可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帮助未成年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这就表明父母作为监护人,在孩子作为当事人的案件中,是可以成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的。 所以,父母和子女在案件中的角色是明确区分的。子女是法定当事人,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父母不能在同一个案件中既是法定当事人又是诉讼代理人,因为这两个身份的主体是不同的,一个是案件直接利害关系人,另一个是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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