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子女可以断绝关系吗?
我和父母的关系特别不好,经常吵架,矛盾很深,我现在就想和他们断绝关系,不想再有任何瓜葛。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父母和子女之间能不能断绝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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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能否断绝,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是基于血缘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断绝的。因为这种关系是基于生理上的血缘联系而产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例如《民法典》中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义务是基于自然血亲关系而法定的,不会因为双方的主观意愿而消失。也就是说,无论双方是否愿意,这种基于血缘的权利和义务都存在。就好比,即使子女和父母闹矛盾,想要断绝关系,但在父母年老需要赡养时,子女仍然有法定的赡养责任;同样,在子女未成年时,父母也必须履行抚养的责任。 其次,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可以依法解除的。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者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当出现特定情形,如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此外,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解除。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他们之间就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但如果这种抚养教育关系的基础不存在了,例如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的生父母离婚等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可能会相应变化。不过,这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综上所述,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断绝,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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