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院的房子会被收回吗
我住在单位家属院,最近听说可能会收回房子。我很担心自己没地方住,也不清楚单位这么做合不合理。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家属院的房子会被收回,单位收回房子需要遵循什么流程,我有没有相应的权益可以维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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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院的房子是否会被收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来说,家属院的房子分为两种性质,一种是公有住房,另一种是私有住房。如果是公有住房,其所有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居住者仅有使用权。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房子可能会被收回:比如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等。如果单位将家属院房子作为类似公租房性质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一旦出现上述违规情况,单位有权收回房子。 而对于私有住房,也就是职工通过购买等合法途径获得了房屋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通常无权随意收回房子,除非存在特殊约定,如当初购房时有附加条件,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单位可回购等,并且要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所以,家属院房子是否会被收回,关键要看房屋的产权性质以及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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