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回迁房上房后政府还能收回房子吗?

我家的回迁房已经上房入住了,最近听说政府可能会收回房子,我很担心。想知道在回迁房上房之后,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力收回房子呢?什么情况下政府可以收回,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收回?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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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回迁房上房后政府是否能收回房子,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回迁房的概念。回迁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一般情况下,政府不能随意收回已经交付给居民的回迁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编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当回迁房办理了产权登记,居民就拥有了该房屋的合法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政府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和依据,不能强行收回。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政府是有可能收回回迁房的。例如,房屋的建设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无法通过整改来消除影响,这种情况下政府可能会依法收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另外,如果居民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骗取了回迁房的分配资格,政府也有权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以欺骗手段获取公共资源等行为是违法的。一旦查实,政府可以依据相关规定收回房屋。还有,如果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为了建设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城市重大规划调整等,政府在给予合理补偿的情况下,也可以依法收回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所以,回迁房上房后政府并非绝对不能收回,但必须有合法的事由和依据,并且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居民如果遇到政府收回房屋的情况,要了解清楚具体原因,查看政府的相关文件和依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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