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还能追回吗?
我爸妈之前出钱给我买了套房子,现在他们因为一些家庭矛盾,说要把房子收回去。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他们这种给出去的房子还能不能要回去,所以想问问大家,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到底还能不能追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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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是否可以追回,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是赠与的情况。如果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并且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通常情况下,赠与一旦完成,也就是房产完成过户登记,就不能随意撤销了。不过,《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也规定了例外情形,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子女存在这些情况,父母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追回房子。 其次,如果父母给子女买房是出于借款的意思表示,有借条等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那么父母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要求子女偿还购房款。若子女拒绝偿还,父母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父母因重大误解、被欺诈、胁迫等原因出资给子女买房,也可以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行为,从而有可能追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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