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期间还能再起诉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这家公司正在进行破产清算。我还有一笔债权没得到清偿,不知道在它破产清算这个阶段,我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我的债权,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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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是可以起诉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这表明,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如果之前已经启动了和债务人有关的诉讼,虽然会暂时中止,但后续还是可以继续推进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也就是说,在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若要起诉债务人,必须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随意选择其他法院。 再者,对于在破产清算时还未起诉的债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对债权的认定等存在争议,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 总的来说,在破产清算期间,无论是已开始未终结的诉讼,还是新发起的诉讼,债权人都是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起诉债务人以维护自身权益的,但要遵循破产法规定的特殊程序和管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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