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后还能起诉吗?

公司已经完成破产清算程序,我之前和这家公司有一些债务纠纷还没解决。现在我想知道,在它破产清算结束后,我还能不能对它提起诉讼来追讨债务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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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的过程。关于破产清算后是否还能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如果公司已经完成破产清算并且办理了注销登记,公司的法人资格就消灭了。一般情况下,此时是不能再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因为被告主体已经不存在。 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发现破产企业还有未处理的财产或者存在破产欺诈等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追加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其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如果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未能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也可以在破产财产尚未分配的部分获得清偿。 所以,破产清算后能不能起诉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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