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怎样会构成犯罪?


医疗事故要构成犯罪,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和条件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罪这个概念。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了自己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从犯罪主体方面来看,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等。只有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问题才可能构成此罪。 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说,是过失犯罪。也就是说,医务人员并不是故意要去伤害患者,而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没有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从犯罪客体上,它侵犯的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简单理解就是,既破坏了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又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了损害。 在客观方面,需要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导致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包括擅离职守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就可能会被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并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