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买的房子,现在子女成年了父母可以要回来吗?

我爸妈在我未成年的时候给我买了套房子,登记在我名下。现在我已经成年了,他们突然说要把房子要回去。我不太明白,当初他们给我买的房子,现在还能要回去吗?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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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父母是否能要回在子女未成年时购买的房子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要理解赠与这个法律概念。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当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买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可以看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当父母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通常就意味着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因为不动产的赠与,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一旦完成了房产登记,赠与就生效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父母有可能要回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子女存在上述这些情况,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从而要回房子。 另外,如果当初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是赠与的意思表示,而是出于其他目的,比如为了规避限购政策等,父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种情况。如果能证明当初的真实意图并非赠与,那么父母也有可能要回房子。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举证是比较困难的。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子完成登记赠与生效后很难要回,除非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或者能证明非赠与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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