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替子女还债后后悔了是否可以追回?

我父母之前帮我还了一笔债务,现在他们后悔了,想把这笔钱要回来。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所以想问问大家,父母替子女还债后后悔了能不能追回这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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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追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父母替子女还债后后悔是否可以追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判断父母替子女还债的行为是赠与还是无因管理或者其他性质。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子女用于偿还债务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但存在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所以,如果子女存在上述这些情况,父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追回所还的债务款项。 其次,如果父母替子女还债并非出于赠与的意思,比如是在子女不知情或者未经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偿还的,这可能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要求子女偿还这笔代为偿还的债务。 另外,如果父母替子女还债是基于某种附条件的约定,当约定的条件未成就时,父母也有权要求子女返还相应款项。例如,父母与子女约定,子女完成某项学业或者工作目标后,才替其还债,若子女未达成约定条件,父母就可以要求追回。总之,具体能否追回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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