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是否可以撤回?
我爸妈之前把一套房子赠予给我了,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最近因为一些家庭矛盾,他们说要把这房子的赠予撤回。我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他们到底能不能撤回这个赠予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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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父母赠予子女房产后能否撤回,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父母赠予子女房产,就属于这种赠与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只是和子女达成了赠予房产的口头或书面约定,但还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那么在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可以撤回赠予的。因为此时房产的权利还没有转移给子女。 然而,如果房产已经过户到子女名下,即财产权利已经转移,通常情况下父母不能随意撤回赠予。不过,《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子女存在上述这些行为,父母就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撤回赠予的房产。 另外,如果是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总之,父母赠予子女房产后能否撤回,要依据房产是否过户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等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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