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共有人能够私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吗?
我和家人共同拥有一套房子,最近有个共有人没和我们商量,就打算把房子卖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部分共有人是不是可以私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呢?这种行为有没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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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部分共有人是否可以私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例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生活期间积累的财产,属于家庭共同共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原则上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进行处分。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 那这种私自处分的行为效力如何呢?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该房屋的,即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该房屋是共同共有,并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同时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那么第三人可能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此时,其他共有人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但可以向私自处分房屋的共有人请求赔偿损失。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 然而,如果第三人不是善意取得,比如第三人明知该房屋是共同共有,或者没有支付合理的对价,或者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部分共有人私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的情况,其他共有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共同共有人之间可以提前对共有财产的管理和处分进行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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