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退赃只交罚金吗?
我涉及一个案子,法院判了要退赃和交罚金。但我现在经济上有点困难,没办法同时承担退赃和罚金,就想问问能不能只交罚金,不退赃呢?我挺担心这样做会有啥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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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退赃和交罚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责任,不可以选择不退赃只交罚金。 退赃,指的是将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的财物归还给被害人或者相关权益人。这一行为的目的在于恢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财产秩序,弥补被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比如,在盗窃案件中,小偷需要把偷来的钱物归还给失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就明确了退赃是犯罪人的法定义务。 罚金则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它是对犯罪人的一种经济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退赃和交罚金都具有重要意义,退赃体现了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而罚金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司法实践中,退赃和缴纳罚金的情况会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如果有能力退赃却拒不退赃,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悔罪表现,在量刑上不会得到从轻处罚;在刑罚执行阶段,也可能影响减刑、假释等。所以,退赃和交罚金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能只选择交罚金而不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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