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补偿金最多可以几个月不发?
我之前从公司辞职,公司说会给我辞职补偿金,但一直拖着没发。我想知道公司最多能拖几个月不发这笔钱,这样拖着不发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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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补偿金,通常也被叫做经济补偿,是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在我国法律里,并没有明确规定辞职补偿金最多可以几个月不发。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的时候就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就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所以,如果你的辞职补偿金用人单位一直拖着不发,你可以先和单位友好协商,要求他们及时支付。要是协商没有结果,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让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要是单位逾期还是不支付,你还能要求单位加付赔偿金。此外,你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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