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俩月过后公司没有依法支付劳动人员经济补偿,该怎么办?
我从公司辞职已经两个月了,公司却一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我多次跟公司沟通,他们总是找各种理由拖着不给。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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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辞职两个月后公司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这是最直接且成本较低的方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补偿金未支付的具体原因,并友好地催促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若沟通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映。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责令其限期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还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调解委员会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会公正地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争议。 如果上述方式均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经济补偿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适用该法。在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工资单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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