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发放吗

我在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听说有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的说法,就想知道像我这种公司没提前通知就辞退我的情况,能不能同时拿到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劳动纠纷
  • #代通知金
  • #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
  • #权益保障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是可以同时发放的。 首先来说说代通知金,它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可如果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要给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例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却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而经济补偿金呢,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其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和标准。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进行法定裁员等多种情形,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出现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同时用人单位又存在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就可以同时获得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因为生病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那么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既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同时也能拿到代通知金。 总之,只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是能够同时发放给劳动者的,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做出的规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