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养老保险可以跨省互转吗?

我之前在老家工作交了几年养老保险,现在去外省工作了,不知道之前交的养老保险能不能转到现在工作的省份,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下养老保险跨省互转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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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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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是可以进行跨省互转的。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在跨省流动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能够顺畅衔接,保障他们在年老时能享受到应有的养老待遇。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具体来说,办理养老保险跨省互转有一定的流程。首先,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最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一些临近退休人员为了获取更高的养老金待遇而临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合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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