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交的部分是否可以退?
我一直自己交社保,最近经济上有点困难,想把之前个人交的社保部分退出来应急。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什么情况下能退,要办什么手续。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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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人交的部分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退的。社保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般我们所说个人交的部分通常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里个人缴纳的金额。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对于养老保险,以下几种情况个人缴纳部分可退: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不愿意继续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二是参保人出国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是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对于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个人账户里的钱是用于看病就医等,不能随意退还,但部分地区允许在参保人死亡、出国定居等特殊情形下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如果符合上述可退的情况,参保人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出国定居证明、死亡证明等,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在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将个人缴纳部分退还给参保人或其继承人。需要注意的是,退保是一个较为慎重的决定,因为退保后将失去相应的社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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