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退税后还能再次退税吗?
我之前已经办理过个人所得税退税了,现在发现好像还有一些符合退税条件的项目没申报。我想知道在已经退过一次税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再次申请退税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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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退税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再次退税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基本原理。个人所得税退税是因为平时预缴的税款超过了年度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将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汇总,减去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再与平时预缴的税额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当你之前已经办理过一次退税后,如果后续又发现有符合退税条件的情况,比如有未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或者有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在之前没有准确计算等情况,是可以再次申请退税的。 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你需要重新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补充相关信息,或者在“收入和扣除项目”中对之前未申报完整的收入进行补充。然后重新进行年度汇算申报,系统会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和应退税额。如果经过重新计算后,发现预缴税额仍然大于应纳税额,那么就可以再次获得退税。 不过要注意,申请再次退税必须是基于真实、准确的纳税信息。如果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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