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可以奖励财务人员吗?
公司收到了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我在想这笔钱能不能用来奖励财务人员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支持这种做法,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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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指的是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从税务机关按2%的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那么这笔手续费是否可以奖励给财务人员呢,答案是可以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从实际操作层面理解,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承担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作,这一工作既繁琐又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和责任心。税务机关给予企业手续费返还,本身也是对企业及办税人员的一种激励。企业将手续费返还奖励给财务人员,是合理利用这笔资金的一种方式,既符合规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更认真负责地做好代扣代缴工作。不过,企业在进行奖励时,也要遵循相关的财务制度和流程,确保操作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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