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当事人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不给抚养费?

我和对方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我不太想要抚养权,如果放弃了抚养权,是不是就不用给抚养费了?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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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当事人放弃抚养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给抚养费。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而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抚养费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其目的是保障子女能够健康成长,获得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就明确表明,即使放弃了抚养权,支付抚养费仍然是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从实际情况来看,孩子的成长需要物质基础的支持,比如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如果一方放弃抚养权又不支付抚养费,会使孩子的生活陷入困境,也违背了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初衷。当然,在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以与对方协商适当减少抚养费数额,或者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总之,放弃抚养权不能成为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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