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原本医保不报的部分商业保险能报吗?


在探讨平安保险对原本医保不报部分能否报销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这就意味着,平安保险是否报销医保不报部分,关键要看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 通常情况下,平安的一些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会有“补充报销”的功能。也就是说,对于医保报销后剩余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费用,商业保险会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比如,有些高端的商业医疗保险合同中会明确规定,对于医保目录外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也能进行一定比例的赔付。 但是,也有部分商业保险产品可能存在报销限制。例如,合同中可能会约定只报销医保范围内自付的部分,对于医保目录外的费用不予报销;或者设置了赔付的限额、免赔额等条件。所以,当你在理赔时发现平安保险没有报销医保不报部分,首先要查看保险合同条款。如果认为保险公司存在不合理拒赔的情况,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