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立案后原告可以撤诉吗?
我家之前遭小偷,丢了些财物,当时就报了案,现在案子已经立案了。可后来发现小偷是亲戚家的孩子,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了,就想问问,盗窃罪立案之后,作为原告的我们能不能撤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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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立案后原告通常是不可以撤诉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盗窃罪的性质。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所谓公诉案件,就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这类犯罪行为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个人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尊严造成了损害。比如一个小偷在小区里多次行窃,不仅让被偷的居民遭受了财产损失,也会让整个小区的居民感到不安,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而盗窃罪并不在“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范围内,所以被害人没有权力决定是否撤诉。 虽然原告不能撤诉,但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是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来考虑的。比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将偷来的财物归还,并且真诚地向被害人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原谅,那么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盗窃罪立案后原告一般不能撤诉,但被害人的态度和犯罪嫌疑人的表现等因素在司法程序中是会被综合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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