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拘留结束后派出所还有权利扣押当事人手机吗?

我之前被行政拘留了,在拘留期间派出所扣押了我的手机。现在行政拘留已经结束,我去要手机,派出所却还不想归还,说还有权利扣押。我不太明白,行政拘留都结束了,派出所到底还有没有权利继续扣押我的手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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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机扣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扣押”在法律上的含义。扣押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强制扣留相关物品,限制物品所有人对物品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在涉及违法案件时,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进行扣押,这其中就可能包括手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也就是说,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如果手机是与案件有关且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派出所是有权利进行扣押的。 那么行政拘留结束后,派出所是否还能继续扣押手机呢?一般情况下,当行政拘留结束,意味着该治安案件的处罚阶段基本完成。如果手机作为证据的使命已经完成,即该手机中的证据已经在案件处理中使用完毕,且没有其他新的案件关联,派出所就没有理由继续扣押手机,应当及时返还给当事人。 不过,如果在行政拘留结束后,发现该手机还涉及其他未处理的案件,或者手机中的某些数据、信息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派出所还是有权利继续扣押手机的。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应该向当事人说明继续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如果当事人认为派出所没有合理理由继续扣押手机,可以先与派出所进行沟通,要求其说明扣押依据。若沟通无果,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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