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嫌疑人被逮捕后公安局还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我家人之前被公安局逮捕了,现在我想帮他办理取保候审,不知道在已经被逮捕的情况下,公安局还能不能办理,我不太懂法律这方面的规定,也不知道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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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嫌疑人被逮捕后,公安局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也就是说,即使嫌疑人已经被逮捕,但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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