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笔录可以给当事人吗?

我之前配合公安做了笔录,现在我想拿到这份笔录,不知道行不行。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公安有没有义务把笔录给当事人呢?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
展开 view-more
  • #公安笔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安笔录是否可以给当事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公安笔录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讯问时所做的记录,它是案件调查的重要证据材料。从一般情况来讲,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笔录通常是不会给当事人的。这是因为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时,笔录作为证据的一部分,需要严格保密,以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证据被篡改、伪造或者干扰证人等情况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具有保密性的。侦查人员有权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收集、固定和保管,当事人不能随意获取笔录等证据材料。 不过,当案件进入到特定阶段时,当事人有可能接触到笔录。比如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委托了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可以依法查阅、摘抄、复制包括笔录在内的案卷材料,然后律师可以根据情况向当事人介绍相关内容。 在民事案件中,如果涉及到公安机关的笔录作为证据,在庭审过程中,经过法定程序,该笔录会在法庭上进行出示和质证,当事人可以在这个时候了解笔录内容。所以,公安笔录一般在侦查阶段不会给当事人,但在后续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机会知晓其内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